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,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,推进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,根据学工部《关于做好2015—2016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决定公开选聘品学兼优的本校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对象
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。
二、岗位设置
本次选聘兼职辅导员2名。
三、选聘条件
1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。
2、热爱学生工作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品行端正,乐于奉献,身体健康。
3、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。
4、学有余力,能够处理好自身学习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。
5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、沟通协调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有良好的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。
6、在大学期间曾担任过或现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。
四、选聘程序
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选聘小组,选聘采取资格审查、面试相结合的办法。
1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有意参加选聘者请填写《51吃瓜网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》(附件1),于6月30日前交到林生院学生办(集贤食堂302办公室)。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
2、面试
7月2日前,学院选聘小组对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工作。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、临场反应能力、仪态仪表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。
3、公示及录用
7月3日前,学院完成选聘工作,发布录用公示,公示三天无异议后,将录用结果报学工部备案。
4、聘任
选聘的兼职辅导员由学工部颁发聘书。聘期一般为一学年,本次具体时间从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。
五、岗位职责及待遇
1、兼职辅导员主要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。
2、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四点:
(1)了解学情。了解所带学生基本情况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、生活秩序。
(2)事务管理。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,配合开展各类评奖评优、学生资助、勤工助学以及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;开展优良学风建设,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;深入寝室,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。
(3)队伍建设。协助专职辅导员、班主任指导学院团学组织和班级开展工作,推进校园文化建设。参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管理和考核,指导团学组织、班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(4)维护稳定。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工作,全面了解所带学生的思想、学习和心理状况。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学生思想动态,如有突发事件,应及时、主动地向专职辅导员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。
3、被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期间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。在完成自身学习任务的基础上,将主要精力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,熟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,确保完成相应工作任务。
4、学院对兼职辅导员进行考勤,根据工作时间和完成工作情况,发放工作补贴(全勤1000元/月),全年按10个月发放。另通讯费每月补贴50元,全年按10个月发放。
六、管理与考核
1、兼职辅导员的培养、管理与考核由聘用的学院负责。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原则上每学年考核一次。一般在春季学期末进行。
2、兼职辅导员考核合格的,其兼职任职经历可作为评奖评优有关条件要求中的学生工作经历。考核优秀的兼职辅导员可直接续聘下一学年。
3、学校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意见强烈的兼职辅导员,解除聘任。
附件:51吃瓜网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.doc。
51吃瓜网
2015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