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关于举办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1-09-07点击数:

为了进一步激发我院大学生崇尚科学、追求真理、勤奋学习、锐意创新、迎接挑战,培养大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,增强大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、科研开发能力和创业能力,推动学院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广泛开展,促进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的突颖而出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林生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竞赛时间

每年6月-10月

二、参赛对象

全体在校同学

三、组织机构

在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具体由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,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、咨询联系和作品收集整理等工作。

四、作品要求

学术思想新颖、目的意义明确、立论根据充足、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、研究方案合理、技术路线可行、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,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科技发明制作类、创业计划类、实验设计类等作品。

1、学术论文: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科技建议,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。要求论点明确、论据充分、数据详实、逻辑严密、有说服力,能经得起理论上的推敲和实践检验。主要根据学术论文的科学性、创新性、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。

2、科技发明制作(分为A、B两类: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、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;B类指投入较少,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、小制作等):包括科技发明和技术开发。根据其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先进性、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
3、创业计划类:参赛作品可涉及生物医药、电子通讯、互联网技术、加工制造、金融服务、日常生活、家用电器、食品加工、林业农业、教育文化、旅游娱乐等新型经济和传统经济的各个方面。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、跨专业的竞赛团队(一般要求团队中要有管理、财务、经济、法律、电脑等专业人员),提出一个具有市场潜力的新产品或服务或创设某种职业等创意,并围绕该创意开展调研论证,完成一份内容详实、论证有力的商业计划书,计划书可以覆盖政治、法律、经济、IT、科技、信息、农业、医学、军事、教育等各个行业。

4、实验设计类(生物竞赛类):学生进行自主性实验设计,提出实验方案,开展实验研究,掌握基本实验技术,记录实验过程,获得实验结果,形成作品,撰写报告或论文。

五、参赛要求

1、参赛者必须提交作品申报书一式3份,并上交作品申报书的电子文档,制作答辩ppt(进入第二轮)。

2、参赛者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的作品及科研成果,一旦发现,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,涉及法律的,一切后果自行承担。

3、大赛可以以个人和团队两种形式参赛,按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以及类别填写相应的报名表。申报个人作品的,申报者必须是学生且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%以上的研究工作,如有作品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,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;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,均须申报集体作品。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。

4、申报参赛的学术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12月30日前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。毕业设计、课程设计和学位论文、已经在各级竞赛上获奖的作品和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之列。

六、评审原则

1、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科技发明制作类、创业计划书、实验设计等共4类进行评审。

2、评审过程中以作品的科学性、先进性、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为基本评判标准。

3、评审分为预审和终审。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。

七、赛程安排

1、宣传阶段(5月—6月),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,将通知发送到各学科和学生班级,通知学生。

2、申报阶段(10月中旬-下旬)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经指导教师修改后上交组委会办公室。

3、评审阶段(11月中旬)

(1)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进行作品评审,专家组评审得分占决赛最终成绩的40%。

(2)进行作品答辩,作品答辩成绩占最终成绩的60%。

(3)答辩后专家将评出特等奖、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,并公布。

(4)对优秀作品进行成果展示。

(5)将优秀作品选送参加全校的“东湖杯”课外学术科技作品、创业计划竞赛和省大学生生物竞赛。

4、总结表彰阶段(时间另订),对评选出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项目、优秀学科进行表彰。

八、工作要求

1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学科、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,精心组织,做好安排部署,确保竞赛顺利开展。

2、广泛动员,营造氛围。各学科、指导教师要广泛动员、认真选拔,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、勇于创新、刻苦钻研的精神,促进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,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、有潜力的优秀学生。

九、奖项设置

1、各项目类型中均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各类作品总数的10%、20%、30%和优秀奖若干。

2、对获奖的指导教师在导师和业绩考核相应加分。

3、优秀组织奖2个。根据各学科的申报材料数量(指导上报作品和各学科教师比例)占40%,及各学科指导学生获奖情况60%,按照团体总分进行排序。获奖计分: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学生作品分别得到100、70、40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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