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科: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申报工作将于4月下旬进行。根据《浙江林学院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申报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须从校级重点专业中推荐产生。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,现要求各校级重点专业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。申报材料参照2002年省教育厅关于重点建设专业申报要求先行准备,做好佐证材料。具体申报待省教育厅下文后,根据新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调整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。 附件:浙江省普通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申报表(供参考)
点击下载附件:1_.doc
院 办63740809 学生办63740813 森培学科63743863 森保学科61067675 遗传学科63743852 植物学科63732761 生态学科61105258 本科中心61072510 国家重点实验63873592